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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光 | 产品介绍|RoHS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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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
指令
随着欧盟指令2002/95/ EG的制定,一些危险化学物质被禁止使用。该指令从2006年7月1日起生效,含有以下被禁物质的新的电气电子设备禁止投放市场:
a) 铅 (Pb)
b) 六价铬 (Cr(6))
c) 汞 (Hg)
d) 多溴化联苯(PBB)和多溴化联苯乙醚(PBBE)
e) Cadmium (Cd)
由于不可能完全消除禁用物质,所以
2005
年
8
月
18
日
通过的欧盟委员会决议(
2005/618/EC
)规定了最大允许浓度。这些允许值根据单一材料的重量定义,具体数值为:
a
、
b
、
c
和
d≤0.1
重量百分比,
e≤0.01
重量百分比。
2005/618/EC
指令的附录列出了下述例外:
在钢材中,作为合金元素的铅含量的重量百分比不超过
0.35
%,在铝材中,不超过
0.4
%,在铜合金中,不超过
4
%;电子元件玻璃中含铅。
作为一个全球性企业,台达集团根据此法规设计和制造产品。我们认为实施和遵守此法规是我们的经营活动的关键要素。我们力所能及地使浓度低于最大允许值。
我们避免使用
RoHS
指令中列出的所有材料。在可能情况下,我们尽量避免和减少使用客户或未来法规禁止或非常关注的其他材料。
所有符合
RoHS
指令或不含铅的产品均在日期码中用字母“
R
”(符合
RoHS
指令)或者“
L
”(不含铅)指示。日期码标注在产品和包装上。
例如,
yywwR
(表示产品符合
RoHS
指令,生产批量为
yyww
)
例如,
yywwL
(表示产品不含铅,生产批量为
yyww
)
台达产品在文献和网站中采用下述标签表示产品符合
RoHS
指令或者不含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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